资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5月19日决定任命:
章志强为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陆建明为资溪县司法局局长;
毛东文为资溪县农业局局长;
詹晓武为资溪县林业局局长;
陈国胜为资溪县水利局局长;
朱志红(女)为资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郑建平为资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李 芳(女)为资溪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黄志贤为资溪县建设局局长;
欧阳杰为资溪县财政局局长;
王利明为资溪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媛英(女)为资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决定免去:
章志强的资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陆建明的资溪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毛东文的资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国胜的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郑建平的资溪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杨媛英(女)的资溪县民族宗教局局长职务;
胡建祥的资溪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何涛清的资溪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曹洁德的资溪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章建华的资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资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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