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建议议程
(2021年4月23日)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退役军人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审计局、统计局、文广新旅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5.审议资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
6.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资溪县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办函的落实情况报告(书面);
7.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8.其他
资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日程安排
(2021年4月23日)
一、上午8时30分,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退役军人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4.听取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审计局、统计局、文广新旅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5.听取资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的说明;
6.提请审议县人大社建委关于我县退役军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7.提请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关于对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初审报告(书面);
8.提请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资溪县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办函的落实情况报告(书面);
9.提请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资溪县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办函的落实情况报告的审查报告(书面);
二、第一次会议结束后,对所听取的报告及所发书面报告进行集中审议
三、上午11时30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对政府有关工作部门2020年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2.表决资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
3.表决县人民法院关于《资溪县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办函的落实情况报告(书面);
4.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资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参会人员名单
(2021年4月23日)
出席人员:(25人)
王 锋 吴开发 吴国庆 任文华 邵吉明 钱立舟
黄永华 陈新华 胡建祥 许文龙 王春风 黄宏政
江 敏 元秋明 徐新仁 陈光平 林红霞 叶文华
胡桦槟 李启明 黄继文 丁永安 卢方亮 胡银玉
席水平
列席人员:(13人)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明春
县人民法院院长 曾胜龙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广平
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 涛
县审计局局长 李锡明
县统计局局长 朱志红
县文广新旅局局长 冯伟坚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朱平江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叶 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曾慧勇
县住建局局长 黄志贤
抚州市资溪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胡武盛
工作人员:(1人)(记录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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