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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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1-05-06 08:0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本县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如下:

鹤城镇: 70名; 高阜镇: 57名;

马头山镇: 53名; 嵩市镇: 52名;

乌石镇: 56名; 高田乡: 55名;

石峡乡: 4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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